經中國葛洲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十二次董事長辦公會審議,同意中國葛洲壩集團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水泥公司”)按照上報方案與段江成(自然人)共同出資設立葛洲壩洪湖商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葛洲壩洪湖公司”),并收購洪湖市鑫泰基業商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泰公司”)商混生產相關資產。
依據中國能建資產評估相關規定,水泥公司選聘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對鑫泰公司商混生產相關資產進行評估,經調整,最終以2016年8月31日為基準日,評估對象為鑫泰公司被收購的商砼相關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土地使用權等。目前該項目擬申請評估備案,據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建立中央企業資產評估項目公示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資發產權〔2016〕41號)、《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資產評估項目公示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要求,現進行備案前公示(相關公示內容見附件),接受監督。本次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如對本次公示的評估結果有任何意見或者異議,請以附件10中的方式,于2017年7月3日前進行反饋。
聯系人:孫豪
聯系電話:0724-2303879
郵箱: ztb@gzbsn.ceec.net.cn
附件:1.經濟行為批準文件
2.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資產評估資格證書
3.簽字注冊評估師資格證書
4.資產評估程序履行情況
5.資產評估報告摘要
6.資產評估報告特別事項說明
7.資產評估結果匯總表
8.中國葛洲壩集團有限公司資產評估立項申報表
9.評估資料查閱方式
10.反饋意見收集方式
中國葛洲壩集團水泥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3日
洪湖項目公示材料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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